弥勒市第六中学新建项目塔钟设备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1.竞谈条件:本谈判项目 弥勒市第六中学新建项目塔钟设备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 弥勒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弥勒市教育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谈,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竞谈申请。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3-186;2.2预算资金:19.8万元;2.3交货地点:弥勒市(甲方指定地点);2.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2.5付款方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60%,一年后支付37%,扣留3%质保金;2.6质保期:5年(质保期到期后退还质保金)要求云南省内有专业维修机构;2.7采购范围:塔钟1套(注:1、本次采购的塔钟为互联网三针塔钟,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需自带设备到现场进行互联网演示;2、供货单位应配备易损备件)。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有钟、表器材的生产或销售),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全年或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完税凭证);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谈判)。3.7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3.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申请。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谈判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项目竞谈。如谈判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谈判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谈判文件的获取:5.1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6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6.谈判保证金:购买谈判文件时,应从谈判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可用电汇或网银方式,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的帐户名称与谈判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收款单位: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开 户 行:富滇银行红河州个旧市支行账 号:9立即拨打4313行 号:3立即拨打 。联 系 人:俞茜联系电话:立即拨打谈判保证金汇款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下午17点30分截止。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8.联系方式:约谈人:弥勒市教育局地址:弥勒市联系人:严辉联系电话:立即拨打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联系人:杨珩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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